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北京延庆洪波消防器材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1-01-08 2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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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量规厂家
千龙网北京6月27日讯 6月26日,延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安监管罚〔2017〕0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延庆洪波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配电箱)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延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显示,北京延庆洪波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延庆区靳家堡乡小鲁庄村北,主要经营制造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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